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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上级批准,青岛市公安局部分机构名称调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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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上级批准,青岛市公安局部分机构名称调整

经上级批准,青岛市公安局部分机构名称调整

6月29日,青岛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名称的(de)通告,并明确本次(běncì)机构名称调整于2025年6月30日(今天)0时起实施:

经上级批准,对青岛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有关机构名称进行调整,现通告如下:

1、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更名为(wèi)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公安局。

办公地址:胶州市航安(hángān)南路11号

办公电话(diànhuà):0532-67898500

2、青岛市(qīngdǎoshì)公安局地铁分局更名为青岛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公安局。

办公地址:青岛市李沧区(lǐcāngqū)太原路84号

办公电话(diànhuà):0532-66571326

3、青岛市公安局港航(gǎngháng)分局更名为青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。

办公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(lù)58号

办公(bàngōng)电话:0532-66577123

4、青岛市(qīngdǎoshì)公安局(gōngānjú)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,加挂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。

办公地址:青岛市(qīngdǎoshì)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

办公电话(diànhuà):0532-66572200

经上级批准,青岛市公安局部分机构名称调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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